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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飞七级工伤案
来源:林振富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量:821

案件描述

来自河南的19岁劳动者王某飞,第一次来到广东打工,于2015年4月6日入职一家五金制品公司,上班四天就被机器压伤了四个手指,后送海军医院治疗。在他伤后的第68天,单位以每月2500元的缴费基数为他补缴了三个月的工伤保险,然后又停交了,再然后老板逃逸了。由于还欠着医院的35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医疗拒绝为工人出具评残所需要的医院资料(入院记录,检查报告书,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导致无法评残。2015年的5月8日已经拿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是因为没有医院的资料导致经过了3个多月仍然无法评残。当事人两兄弟不知道跑了多少个部门,均无济于事!


办案经过

来自河南的19岁劳动者王某飞,第一次来到广东打工,于2015年4月6日入职一家五金制品公司,上班四天就被机器压伤了四个手指,后送海军医院治疗。在他伤后的第68天,单位以每月2500元的缴费基数为他补缴了三个月的工伤保险,然后又停交了,再然后老板逃逸了。由于还欠着医院的35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医疗拒绝为工人出具评残所需要的医院资料(入院记录,检查报告书,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导致无法评残。2015年的5月8日已经拿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但是因为没有医院的资料导致经过了3个多月仍然无法评残。当事人两兄弟不知道跑了多少个部门,均无济于事!

当事人委托了本律师后,经过仔细的研究,确定了一个详细的方案,终于经过多方的努力让他能够顺利评残。2015年8月20日被评为七级伤残。考虑到当事人还没有结婚,才19岁,再去帮当事人去社保局申请安装义肢,2015年9月17日社保局终于同意安装义肢!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老板已经逃逸了,想一下子从公司方面获得赔偿,已经是不现实的一件事情了。再去帮他申请社保赔偿,因为他的情况比较特殊,是受伤之后68天才补缴的社保,而公司老板又逃逸,社保分局在给不给理赔款方面一下子也犯难了:不赔的话,看着才19岁4个手指头都没有了,也是挺可惜的,有可能会因为这次的伤残而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如果赔偿,对广大的参保者觉得不公平。社保分局方面每个工作人员的回复都不一样,一些认为受伤后再买保险,不赞成赔偿,最后经过多次的努力,多次向东莞市社保局反映情况,社保局决定赔了47500元。随即与房东密切沟通,不让公司拉机器设备出厂,为以后能够拿到工伤赔偿做好准备。与公司的两次劳动仲裁,公司均缺席。第一次仲裁裁决获赔35000多元,第二次仲裁获赔116876元。劳动者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脸,是法律给了他一片蔚蓝的天空!2016年5月11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过拍卖公司的财产,终于将《执行款分配方案》交给我们,工伤赔偿11万多有着落了,我将这个消息告诉当事人,当事人对我说了很多感激的话,他说真的是太好了,如果得不到工伤赔偿的款项,他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是却遗漏了35000元的医疗费,2016年5月26日,再一次去法院重新申请执行医疗费,终于终于成功立案

工伤赔偿:116876元。医疗费:35168.15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4664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0700元。

3、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11512元。

4、住院期间医疗费:35168.15元。

总计:152044.15元。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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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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