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主页
林振富律师林振富律师
159-9294-6342
留言咨询
林振富律师亲办案例
何某三级工伤案件
来源:林振富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量:464

何某三级工伤案件何某来自广西,于2014年2月20日入职一家船舶清洁公司做焊工。

案件描述

何某来自广西,于2014年2月20日入职一家船舶清洁公司做焊工。同年的12月24日,在进入船舱进行电焊作业时,由于煤气和氧气泄露发生爆炸,被全身爆炸烧伤90%.花去治疗费用107万元,公司只愿意赔偿25万元,感觉不公的他委托了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林振富律师代理了此案。

办案过程

何某委托后,曾希望得到40万元的赔偿。林律师了解了案情后,肯定地对何某说,按照法律远不止40万的赔偿数额。而何某和公司进行多次协商沟通后,公司方面均表示因为医疗费超过100万元了,加上生意清淡,经营困难,已经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支付赔偿金了,最多只能给25万元了,并且从4月份开始不再对何某进行治疗了,伙食费也不给了。那场大火把何某的所有东西都烧光了,当时烧得身上只剩下了一条皮带了,公司也没有办理社会保险,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厂证,何某手上根本拿不出一丁点的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没有劳动关系,就不能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后来经过了解,公司为何某投保了一份团体意外险,得知这个消息,让案件一下子明朗起来,赶去保险公司打印了《被保险人清单》出来,凭着这个证据于2015年4月27日申请了劳动仲裁,在5月12日的庭审中,公司方极力否认与何某存在劳动关系,说只时临时的雇佣关系。从申请仲裁开始经过了18天后的5月15日仲裁庭终于作出了裁决书,确认双方存在劳动系并支持了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万多元。

拿到裁决书,林律师随即向法院起诉,在此过程中,得知对方已经领了裁决书超过了起诉期限没有起诉后,随即撤诉让裁决书生效。拿着裁决书去社保部门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2015年6月20日东莞市社保局将何某的此次烧伤事故认定为工伤。为了让何某的身体能够得到更好的康复,林律师再去社保局为何某申请工伤康复,7月10日社保局建议康复60天,但是公司拒绝交钱去办理康复手续,康复计划落空。为早日拿到赔偿款,向社保局申请评残,7月24日被评为三级伤残。

调解成功

林律师多次和公司沟通赔偿事宜,但是公司还是拒绝赔偿。9月1日又申请劳动仲裁,9月22日双方开庭达成调解协议,赔偿75万。现在赔偿款何某已经全部到手,对林律师办理的这个案件非常的满意!

律师观点分析

东莞目前有登记的一至四工伤案件在800多例,他们已经全部没有了劳动能力,地应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好多劳动者不懂法,让自己的权利被无情地剥夺。只要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就意味着劳动者对这次事故是无责任的,赔偿会更加的高!希望劳动者受到伤害后,能果断地委托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林振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林振富律师咨询。
林振富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1641好评数232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华凯活力中心6楼
159-9294-6342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林振富
  • 执业律所:
    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20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
  • 咨询电话:
    159-9294-6342
  •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华凯活力中心6楼